根据学校校历安排,教务处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意见,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第17~18周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
实验(实践)课、校级公选课及辅修专业课程考试(考核)在2024年6月16日前结束;公共必修课、教师教育平台课考试时间为2024年6月19—21日,专业课、学科基础平台课考试时间为2024年6月24—28日。考试时间为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15:30—17:30,夜晚19:20—21:20。
二、总体要求
1.规范课程考核办法。开课学院应于考前研究确定本学院开出课程的考核方式,选择考试或考查应与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方式一致。
2.合理选择考试方式。课程考试方式由开课学院根据课程性质、教学特点选择开卷或闭卷、理论考试或操作演练等方式。
3.设定课程成绩比例。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根据学校《本科课程形成性评价管理办法》进一步强化开设课程的过程考核,适当提高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比(不超过50%),具体比例由开课学院确定。
三、考试命题
(一)编制双向细目表
双向细目表要能基本覆盖教学大纲、考试大纲规定考核的内容,考试内容、试题题型的权重分布要与教学大纲、考试大纲保持基本一致。
(二)编制“课程目标--考核内容”对应表(附件1)
科学编制“课程目标--考核内容”对应表,试题分值分配应与对课程目标支撑强弱程度相匹配,考核内容应全面覆盖课程目标,并支撑课程目标达成,进而支撑对应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。
(三)试卷编制
1.每门考试课程要依据双向细目表、“课程目标--考核内容”对应表编制A卷、B卷两套复本试卷(两卷在知识单元、考试题型、题目数量和题目难度上做到基本一致)。其中一套用于期末考试,另一套用于补考或缓考,每套试卷均须同时制定评分标准。
2.鼓励各学院积极实施教考分离。已建有试卷库、试题库的课程应结合题库进行命题;尚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应加强试题库建设。
3.试卷满分100分,题型应多样化,题量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考试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,试题应难度适当、区分度好。
4.考试试卷样卷采用规范格式(模板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),8开白纸打印,留足答题空间,一般不再另发答题纸。
(四)试卷保密
1.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露考试试题或划定考试范围。各学院应明确保密职责,指定专人负责试卷报送、印刷和管理。
2.各学院考试拟印刷试卷须经系(教研室、中心)主任和主管教学副院长审定,签字后方可送交印刷。公共必修课、实验课和教师教育平台课考试试卷请于5月2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考试管理科,专业课考试试卷请于6月3日前报至考试管理科。
四、过程管理
(一)考场编排
1.网上编排。各学院请于5月29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(http://jwgl.xynu.edu.cn/jwglxt)完成本学院期末考试考场编排。其中公共必修课、教师教育平台课和交叉课请依照学校规定的时间编排(附件2)。
2.座位编排。考场座位由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随机编排,杜绝学生自主编排。座位编排应充分合理利用教室空间,采用单人单桌或单人隔座方式编排。
3.考场保障。考试期间,各学院要加强对考场的管理,做好考场环境整治和考场氛围营造。
(二)巡考监考
1.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的校级巡考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对全校期末考试运行情况进行巡视。各学院要相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巡考工作小组,负责对本学院期末考试运行状况进行督导和巡查。
2.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负责选派,人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。各学院应向监考教师提前发放监考通知单,明确监考时间、科目、地点等内容。
(三)考风考纪
1.监考教师培训。各学院应在考前召开监考教师专题培训,强化监考业务培训,明确主考、副主考监考职责和纪律要求,确保监考教师履职尽责。
2.考生诚信教育。各学院应在考前组织各班召开主题班会,强化学生诚信教育。同时提倡采用显示屏、网站、条幅或展板等方式营造诚信考试氛围,引导学生进一步端正考试态度。
3.违纪作弊处理。对于考试违纪、作弊的考生,一经查实,将严格依照《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入口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》进行认定和处理。
(四)监考要求
1.考试的考场主考负责试卷领取、发放和上交,每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领取试卷。
2.考场副主考负责提前组织考生按指定座位入座,并组织考生签到。
3.监考教师要履行监考职责,如实记录考生作弊、违纪情况,第一时间上报学院教学办及时处理。
4.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,不得从事接打电话、玩手机、看书、聊天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。
5.考生签到表(附件3)和考场记录单(附件4)要连同试卷一并上交至开课学院。
五、试卷批阅与成绩登载
(一)试卷批阅
各学院应在考试结束一周内组织相关教师批阅试卷。有两个以上教学班的课程试卷应采取流水阅卷方式,依照“给分有理、扣分有据、宽严适度、前后一致”的原则,避免出现错判、误判、漏判等现象发生。
(二)试卷分析
试卷分析应科学、全面、深入、细致,既有定性分析,也要有定量分析;既有针对学生“学”的分析,还应注重对教师“教”方面的分析。提出的改进措施要有具体性和可操作性,杜绝出现不同课程试卷分析雷同现象。
(三)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
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应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,具体可运用的评价办法包括:课程调查问卷、访谈、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等。每学期进行一次,学期末形成记录完整、可追踪的“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”记录文档和分析报告,由课程所在学院存档保存六年。
(四)成绩登载
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终结性考核(期末考试)成绩组成,任课教师请于期末考试结束10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,以便学生能及时查询和安排下学期补考等工作。
六、考试档案管理
(一)考试档案装订(封装)
考试试卷按行政班装订成册,跟班重修学生试卷按成绩册名单顺序装订在相应行政班后面,单独开班重修学生试卷单独装订。具体装订内容和顺序为:封面、命题双向细目表、“课程目标--考核内容”对应表、试卷分析、试卷评分标准、成绩册复印件、考场记录单、考生答卷(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)。
(二)考试档案保管
公共必修课、教师教育平台课和交叉课考试档案由开课学院保管,专业课考试档案由学生所在学院保管。
七、缓考与补考
(一)缓考
1.个别学生因患病、意外事故或考试时间冲突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,应及时提前办理缓考申请,具体要求参照学校《本科生补考、缓考及重修管理规定》办理。
2.缓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1至第3周进行。
(二)补考
1.采取卷面考试方式进行的必修课(体育课、实践性课程除外)、专业限选课中考试课程,考核成绩不合格者,学校将安排补考;其余课程,考核成绩不合格者,学校将不再安排补考。
2.无故缺考或考试作弊者不得参加补考;未参加选课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。
3.补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第1至第3周进行。
八、考试总结
考试结束后,各学院要认真开展期末考试总结工作,书面总结请于2024年7月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考试管理科。
联系人:朱妍妍、樊华珺
电 话:6391805
地 址:逸夫楼办公楼316房间
附 件:1.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入口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“课程目标--考核内容”对应表
2.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入口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公共必修课安排表
3.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入口考生签到表
4.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入口考场记录单